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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黄石公司法务律师企业成立时出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吗

2020-09-28 15:01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条件之一,所以股东出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认定股东资格的重要条件,那么企业成立时出资是不是就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条件之一,所以股东出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认定股东资格的重要条件,那么企业成立时出资是不是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咨询黄石公司法务律师企业成立时出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后还需要有出资证明书,然后记载于股东名册中才算是公司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咨询黄石公司法务律师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第三十七条
(一)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出资后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后还需要有出资证明书,然后记载于股东名册中才算是公司的股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黄石公司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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