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咨询黄石婚姻金牌律师分家所得是否为夫妻财产

2020-09-28 14:27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中兄弟成家后往往是要分家的,分家是指分开生活的意思,各自形成自己的家庭,而分家一般是需要析产的,析产就是对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分家所得是不是为

在现实生活中兄弟成家后往往是要分家的,分家是指分开生活的意思,各自形成自己的家庭,而分家一般是需要析产的,析产就是对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分家所得是不是为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咨询黄石婚姻金牌律师分家所得是否为夫妻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家所得的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双方平等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咨询黄石婚姻金牌律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
(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购置的贵重、价值很大的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家所得的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双方平等分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黄石婚姻金牌律师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